(2003年7月18日讯息出书总署、公安部令第19号公告 2003年9月1日起履行)
第一条为了标准印刷业规划者的印刷规划活动,健康承接印刷品处理轨造,激动印刷业矫健进展,依据《印刷业处理条例》,协议本规矩。
第二条印刷业规划者从事印刷规划行动,应该成立、健康承印验证轨造、承印挂号轨造、印刷品保管轨造、印刷品交付轨造、印刷行动残次品废弃轨造等处理轨造。
第三条印刷业规划者实行承印验证、承印挂号、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行动残次品废弃等各项处理轨造,应该指定专人负担,苛刻把闭,筑档立卷,以备检验。
第四条印刷业规划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紧要负担人负担本企业、本单元各项处理轨造的机闭实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公民当局负担出书处理的行政部分(以下简称出书行政部分)、公安部分指引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规划者成立各项处理轨造,并负担监视检讨印刷业规划者各项处理轨造的实行情状。
第六条印刷业规划者正在印刷规划行动中挖掘违法犯科状为,应该实时向所正在地公安部分、出书行政部分陈诉。
第七条印刷业规划者承受委托印刷百般印刷品时,应该按照《印刷业处理条例》等法例、规章的规矩,验证委印单元及委印人的证据文献,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据文献包罗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据、准印证、《出书许可证》、《牌号注册证》、注册牌号图样、注册牌号操纵许可合同、告白规划资历证据、生意牌照以及委印人的资历证据等。
第八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图书半岛电竞、期刊的,务必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书行政部分联及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联合印造并加盖出书单元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务必加盖出书单元所正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和印刷企业所正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的登记专用章。
第九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报纸的,务必验证由国务院出书行政部分联合造造,由省、自治区半岛电竞、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报纸出书许可证》,并收存《报纸出书许可证》复印件。
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务必验证并收存国务院出书行政部分答应出书增版、增刊的文献。
第十条出书单元委托印刷出书物的排版、造版、印刷(包罗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正在统一印刷企业的,务必不同向各承受委托印刷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内部原料性出书物的,务必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联合印造,并由县级以上地方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内部原料性出书物准印证》。
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宗教实质的内部原料性出书物的,务必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宗教事件处理部分的答应文献和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内部原料性出书物准印证》。
第十二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境表出书物的,务必验证并收存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的答应文献和相闭著述权的合法证据文献;印刷的境表出书物务必通盘运输出境,不得正在境内刊行、披发。
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注册牌号标识的,务必验证《牌号注册证》或者由牌号注册人所正在地县级工商行政处理部分签章的《牌号注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供应的注册牌号图样;承受注册牌号被许可操纵人委托,印刷注册牌号标识的,还务必验证注册牌号操纵许可合同。
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告白传扬品、行为产物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务必验证委托印刷单元的生意牌照及个体的住民身份证;承受告白规划者的委托印刷告白传扬品的,还务必验证告白规划资历证据。
第十四条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境表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务必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据,并事先向所正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登记,经所正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加盖登记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务必通盘运输出境,不得正在境内贩卖。
第十五条公安部分指定的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文告、告诉、巨大行动劳动证、通行证、正在社会高超通操纵的票证的,务必验证并收存委印单元主管部分的证据和公安部分核发的准印证据。
印刷企业承受委托印刷构造、大多、部队、企业工作单元内部操纵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元名称的先容信、劳动证、会员证、进出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衡宇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务必验证委印单元的委托印刷证据及个体的住民身份证印刷,并收存委托印刷证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印刷业规划者应该伏贴留存验证的百般证据文献2年,以备出书行政部分、公安部分检验。
前款所称证据文献包罗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据原件、准印证原件、《出书许可证》复印件、《牌号注册证》复印件、注册牌号图样原件、注册牌号操纵许可合同复印件、告白规划资历证据复印件、生意牌照复印件、住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十七条印刷业规划者应该按承印印刷品的品种正在《出书物印刷挂号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挂号簿》、《其他印刷品印刷挂号簿》、《专项排版、造版、装协议易挂号簿》、《复印、打印交易挂号簿》(以下统称为《印刷挂号簿》)上挂号委托印刷单元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相闭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目、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印刷挂号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当局出书行政部分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书行政部分机干系合印造。
第十八条印刷业规划者应该正在每月月底将《印刷挂号簿》挂号的实质报所正在地县级以上出书行政部分登记。
第十九条印刷业规划者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印刷、底片、半造品、造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该伏贴保管,不得损毁。
印刷企业应该自实现出书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承受委托印刷的出书物样本备查。
第二十条印刷企业印刷文告、告诉半岛电竞、巨大行动劳动证、通行证半岛电竞、正在社会高超通操纵的票证,印刷构造、大多、部队、企业工作单元内部操纵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元名称的先容信、劳动证、会员证、进出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衡宇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专擅留存样本印刷、样张;确因交易参考须要保存样本、样张的,应该征得委托印刷单元赞同,正在所保存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伏贴保管,不得失落。
第二十一条印刷业规划者正在实行印刷品保管轨造时,应该明晰保管仔肩,健康保管轨造,苛刻保管交卸办续,做到数字精确,有据可查。
第二十二条印刷业规划者务必苛刻遵循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据规矩的印数印刷,不得专擅加印。
印刷业规划者每实现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交易后,应该卖力盘点印刷品数目,挂号台账,并依据合同的规矩将印刷造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通盘交付委托印刷单元或者个体,不得专擅留存。
第二十三条印刷业规划者应该成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实现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交易后,应该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百般证据文献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干系的原料一并归档留存。
第二十四条印刷业规划者对印刷行动中发生的残次品,应该按现实数目挂号造册,对不行修复并践诺交付的,应该予以废弃,并挂号废弃印件名称、数目、时刻、仔肩人等。个中,属于国度秘籍载体或者特种印刷品的,应该依据国度相闭规矩实时废弃。
第二十五条印刷业规划者操纵电子设施排版印造或者打印国度秘籍载体的,应该苛刻遵循相闭司法、法例或者规章的规矩照料。印刷品承印料半岛电竞理原则